法制与经济栏目讯(记者周天剑 张守凡 通讯员田哲斌报道)
日前,临汾市尧都区一名58岁男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。
2月21日14时许,尧都区公安局土门派出所接到一起火情指令:土门镇小腰村秋风岭一带发生山林火情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配合消防、林业等部门成功将火扑灭,并组织警员开展摸排调查和现场勘查,走访询问相关人员,发现小腰村赵某某有重大嫌疑。
经查,当日上午10时许,赵某某在地里焚烧杂草和秸杆时,火势越来越大,赵某某意识到火情失控,遂联系人员灭火。之后,火借风势迅速蔓延,进而引发山火。
民警提示:入春以来,天干物燥,气温陡升,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,群众在生产备耕时严禁烧荒,烧荒引发火灾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